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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元),从中抽出十张,问男车主:“你看,1000元够不够?”并且拍拍他的肩膀说:“大哥,你们是东北人,我也是东北人,做人要厚道,何必为难一对做小生意的。”男车主脸色难看,只接了800元。然后驾车离开。 末了,男青年冲着众人说:“大家散了吧,散了吧,不要再看。”说完,扭头就走。 吴木霞立即追上去,掏出300元给男青年,恳请对方收下,并表示以后再还余下的500元。男青年说什么也不肯收。吴木霞又要他的手机号码,男青年也不肯给,一直向前走。 到了下午,吴木霞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就给媒体报料,希望借助媒体找到那位好心人,表达自己由衷的谢意。 (报料人赵先生,二等奖200元) 林圳 广东省政协常委、深圳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公司女董事长刘伟宏,当街拳打采访“涉嫌违规卖铺”事件的《深圳商报》女记者秦兴梅一事,引起社会关注。深圳市委宣传部力挺记者,广东省记协表示关注,刘伟宏14日前往报社向被打记者认错道歉。 记者行使正当采访权利遭遇粗暴对待早已不新鲜,但此事有其不同寻常之处。其一是打人者身份特殊,不仅是政协委员,还是省政协常委。其二是据媒体报道,刘伟宏打人后还指着被打记者的鼻子放言“我打你怎么了?我这辈子就跟你在一起了!”如果事实的确如此,就难怪民众知道打人者的真实身份之后也感叹“真的没想到”。 平心而论,至少现在还不能说刘伟宏是“坏人”。她因参政议政有过积极表现,获得过省政协优秀提案奖,曾被一些媒介冠予“明星委员”之称。她还热心公益,曾一次捐款过百万,赢得“慈善企业家”之誉。如果仅依这些“条件”评价,作为商界人士的刘伟宏应该算是一个合格的政协委员。但是,对于政协委员、尤其是一名已经在省级政协浸沉15年的政协常委来说,评价标准显然还不能仅仅限于这些。 《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政协委员当街拳打正当采访的记者,即使不致伤触犯刑法,至少也侵犯人身权利,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这点最基本的法律观念都模糊,哪怕在商海可以呼风唤雨,是“慈善家”,在参政会议发言席上滔滔不绝,也不算是公众心目中合格的政协委员。直至刘伟宏登门向被打记者道歉时还一度说“打得不重”,其认错道歉的诚意令人存疑。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政协委员也是凡人,或许有关报道在她看来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是,但是,其为什么敢于对正当采访的记者动粗,不能仅从危及个人利益的“涉嫌违规卖铺”事件被披露而恼羞成怒的角度来认知,而需要从其素质与“底气”来加以解剖。 巧合的是,刘伟宏其人刚在上月的省政协大会上发言时坦言,自己当初想加入政协的原因是“我20多岁还是个小姑娘时来到广东,遇到不少坏人,为了不让弟弟妹妹受到欺负……”(1月16日《新快报》)这一引来台下集体笑场的“心声”,弦外之音是否可以解读为政协委员在她看来就是一个光环,是一个可以不让人“欺负”的特殊标志,换言之,反过来,在某些特定场合还可一用?这是足以令人不寒而栗的。 当一个人成为政协委员怀有如此动机,加上财大气粗而撑得“底气”爆棚,当街拳打记者又何足为奇?“我打你怎么了”出自一名政协常委的口中,自然也就不是一句轻如浮云的豪言,社会关注也在情理之中。 政协委员的形象“伤不起”。一名省政协常委打人,既激起人们对作为社会公器、承担舆论监督责任的媒体采访权遭受践踏的愤慨,更应引起人们对政协委员形象的拷问。政协除了严把“入门关”,谨防唯“富豪”是举,更应注重委员法治意识等素质的培育提高,强调政协委员良好形象的维护。对于影响政协委员形象的,更当从政治的高度,依照相关规定、毫不客气地处理。 洪 绩 继1月31日在温州发出一起雅阁撞劳斯莱斯之后,2月14日,南京又发生了一起菱帅轿车撞上劳斯莱斯事件。报道称,事发南京禄口机场花园酒店的贵宾通道上。据悉,劳斯莱斯是江苏一家集团董事长的座驾,价值1200万,维修费用或达百万,而菱帅轿车只买了30万元上限的“三责险”。菱帅车主小刘和父亲无力偿还,泪洒当场。 (据《扬子晚报》) 网友声音 A 感慨:一撞回到解放前 @章鱼烧老爷爷:一家伙撞回解放前。 @落水山月_khd:恐怖的豪车啊,又毁了一个家庭。 @红-稻:这车比人命还金贵呐。一撞一套房子就没了,一撞撞去二十几年工资呐。 B 期待:豪车应该大度些 @十堰调查员:豪车还是应该大度一点。 @快乐阿頔:我见过一辆拖拉机把宝马撞了,后来宝马司机很明智地叫拖拉机开走,自己报警叫保险公司来。他说,你拖拉机卖了也不够陪我宝马,何必为难你?然后就调头撞向山坡…… @水之海皮:只要不是开豪车“碰瓷”的,这种普通车碰豪车全责的情况,最好就是豪车自己担责,走保险,私底下叫普通车赔十来二十万。不过下一年豪车上保险就悲催了。 C 反思:不要一味地同情 @小田蜀黍:其实不管是豪车还是烂车,都要看是谁开,开车的人“车品”若好,事故也会大大减少。 @水墨阳光-摄影:为啥大家都是同情,没想过为什么造成这样,如果对方不豪车,如果对方是行人呢? @李哩哩:开车不违章,是最基本的要求吧。 @衎人:豪车不可怕,可怕的是违章! D 调侃:导航加装豪车提醒功能 @李海平:等我有了钱,也买辆劳斯莱斯,看谁不顺眼就让谁追尾。 @LazyBonnie:遇到劳斯莱斯我直接刹车熄火,绝不犹豫。 @匹诺曺胖胖-Baylor:遇到豪车直接撞护栏撞墙都行,明白吗,亲! @Deathmask石头:建议导航加装豪车提醒功能:前方500米有豪车,请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中大地产小江:设一条专道给名车,省得麻烦!·专题整理 丫丫· 丫丫 愈来愈多的豪车跻身上路,如果不进行改革,因天价车损赔偿导致一个家庭倾家荡产的现象,必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眼前。 实际上,豪车大量上路后还会引发另外两种现象。其一,由于担心撞上豪车,许多车主不得不努力避让,客观上形成了豪车的道路特权,扭曲了道路通行原则;其二,由于目前的人身死亡赔偿是以社会平均收入支出水平20年计算,金额不过数十万元,常常会造成与豪车车损金额差距极大,客观上会造成人命不如汽车值钱的现实,这也就难以避免一些车辆(至少在心底)宁可撞向行人也要远离豪车。前不久就有新闻披露,有驾驶员因努力避让身边的豪车,最终选择撞向公交车。 按照道路行驶路权平等的原则,只要不是特殊规定,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分贵贱,路权不分高低。但由于现行强制险保额有限,相较于豪车车损,赔付上限较低,大量上路的豪车就像是一个个防不胜防的“经济炸弹”,对其他车辆形成了强大的经济震慑压力,同时也会扭曲道路平等通行权的实现。 当然,不能因为存在交通事故概率,就断然拒绝豪车上路。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个人收入的提高,改善生活这是社会大势所趋,就像我们不能因为非机动车也存在交通事故赔付风险,而拒绝机动车上路一样。但是,对这样因豪车事故酿下的天价车损赔偿,必须有制度性安排,不仅要避免“倾家荡产”的现象,更要彻底杜绝“撞豪车不如撞人”的扭曲逻辑成为现实。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尽快建立新的制度性出口,具体来讲可循路径有两个:一是提高保额,缩小车损赔付差距。事实上,温州豪车事故发生后,当地一些车主便从中吸取教训,自发提高保额,借助市场规避风险。二是尝试适当提高豪车的责任担当,比如规定交通事故中豪车的最高获赔金额。 几 又 昨日报载,比垃圾分类更进一步的“垃圾不落地”做法将在老城区推广,按现时试点的操作,每天11时至12时30分,18时至20时开放给市民投放垃圾。非投放时段,垃圾桶将撤走。 垃圾不落地,可以减少路面的污染,这是肯定的,每天与街上长长一溜又脏又臭的垃圾桶擦肩而过,看着污水四处漫延,真的烦死人。 但是,一旦想到某天垃圾桶全部消失,又有点忐忑。我们这种打工一族,早出晚归是常事,若碰上几天都在20点以后下班,那么,我的垃圾怎么办呢?难道中间跑回家倒垃圾?或是专门委托小区保安帮忙扔?真是过了这辆车,就没那个桶了。 其实一般家庭的垃圾说不上多,即使几天扔不了,最多就发酵一下。但是,纵观街上诸多的大小食肆和肉菜市场,解决他们的垃圾倒是一个大问题。食肆和市场产生的垃圾可谓惊人,广州这种“为食猫”乐土,食肆一般关得店来也已半夜。我家所在的街道,就有几家小吃店和一家肉菜市场,每天晚上九点十点开始将大包小包的废弃食品和厨余垃圾扔到街道上的大垃圾桶里,若他们错过了20点的垃圾车,这些垃圾要堆放在店里吗?我估计那些十几二十平方米大的小店也不可能置两个大垃圾桶保存厨余垃圾,若是,在卫生上也很多隐患。 所以,垃圾桶的存或弃,真是很纠结的。满街垃圾桶乞人憎,污染环境、传播细菌,并成为老鼠蟑螂觅食的乐园。但在长时间炎热的广州,不能久留的厨余垃圾总要及时找到出路。真不希望街头的小垃圾箱成为垃圾桶的替代品,更不希望早晨上班时,见到原本放垃圾桶的地方,放的是垃圾。 有没有可以处理得顺溜一点的补充方式呢? 辛 荷 一年多,四五百个日夜,能做什么?“十月怀胎”的孩子生下来了。在英国、荷兰等国家,硕士学位也拿到了。但在广州,有位残疾青年,曾为了办个乘公交地铁优惠的羊城通,就花了一年多时间。办事人还好心提醒:一定要小心保管,因为补办要等半年! 看到这则新闻,只要稍有点慈悲情怀的人,都不免心生几分恻隐:残疾人,难啊! 因为生理残障,残疾人的日常生活本就不便,出行、交往、受教育、就业等等更比常人多承受几许艰辛。繁华的现代都市生活,于常人或许是福祉,但对残疾人却可能平添诸多困窘祸患。仅仅是楼宇华厦门前几十厘米高的台阶,就将多少残疾人无情地拒之于外。 虽说社会进步,有关保障、扶助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次第推出,但真要让阳光雨露惠及每位残疾人,却仍显得山高水远。以广东为例,去年,全省贫困人口的四分之一是残疾人,达91万多。至于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城镇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匮乏……若用数据说话,直令人心情沉重,不说也罢。 办个残疾人用的羊城通就要花费一年多时间,补办则要半年,或许是个例,但仍折射出有关机构对残疾人社会待遇的极度轻视、推诿,导致程序的烦琐、拖沓。可以想见,为何在公共场所要设立残疾人通道、设施的呼吁乃至法规都早已推出了,但遍观羊城,有多少座大厦开设了无障碍通道、专用厕位、残疾人升降梯?由此,残运会后,广州那100辆专为残疾人引进的“老爷的士”只能在停车场里吃灰,也就不足为怪了。 且收起怜悯的目光吧。不要以为给残疾人的某些优惠、倾斜是施恩,甚至于施舍。所以在审定残疾级别、提供服务时要用放大镜,百般严苛地审视、挑剔,生怕人钻了空子,搂了大便宜。其实,残疾人与肌体健全人一样,都是造物主的孩子。正因其肌体残障,社会才要创造诸种便利,让其能与正常人相对平等地共享社会昌明的成果。这是残疾人的权利,也是负责任的政府和社会必须尽的法定义务。可以说,对残疾人的态度如何,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办个残疾人羊城通要用一年多时间,说是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残疾人权利的缺失,似乎太过轻佻,它更像一根鞭子,抽打着每一位善良人的心。 阅尽 取款后忘记取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运气好的也要带着证件跑银行取卡,运气不好的,被后来人取光卡上存款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据此和银行打官司,也多是银行免责不了了之。现在,这一恼人的安全隐患似乎有了解决之道,报载,最近有银行将ATM机取款的流程改为“先出卡、后出钞”(2月15日《羊城晚报》头版),据闻,此举已将吞卡率减少了90%之多。 乍看之下,这确实是便民举措。毕竟从用户心理上说,由于取款是目的,相比取卡而言不那么容易被遗忘。加之单笔取钱有限额,即便真有“马大哈”没忘取卡却忘了取钱,至少也可实现“风险封顶”。而且,相比其他仍在讨论中的措施,这一改变的可行性较高,且执行成本较低,确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忘记取卡导致“顺手牵羊”甚至“守机待卡”之辈的出现。 尽管如此,“先出卡、后出钞”的新流程是否真的有利于用户体验,还得打上一个问号。 很多人说,国外和港澳地区ATM机普遍都是先出卡,所以此举乃是与国际接轨。但是,以国内用户的巨大基数和之前根深蒂固的使用习惯,“与国际接轨”绝不仅仅意味着系统程序的“接轨”,更要看银行更多的延伸服务做得如何,是否充分考虑到“转轨”过程中,如何对待由于用户习惯的巨大差异引发的问题 新万博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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